陝西省最近出台規定,要求新提拔領導幹部對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對不願申報或不按時申報的,不再作為提拔對象。據稱,陝西在全省範圍從新提拔幹部個人事項申報做起的嘗試,有破冰意義和積極作用。這份文件向有意升遷的官員們發出了明確信號:要進步,先申報。(6月9日《新華每日電訊》)
  顯然,陝西的做法是需要一番解讀的,不然,這種申報制毫無點贊之處。眾所周知,此前多年,我們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一直是存在的,有的地方延伸至科級幹部。只不過,所有的申報信息都秘而不宣,除了組織部門裝進檔案之外,外人無從知曉。那些死的申報信息,基本毫無意義。於是,貪官贓官層出不窮,一浪逐一浪,大有讓人視覺疲勞之感。當然,官員財產公開這項陽光法案,也一直在遙遙無期之中,公眾望眼欲穿,眼巴巴盼著,可憐死了。
  陝西的做法被專家解讀為“要進步,先申報”,可謂一語中的。陝西省委《關於對新提拔領導幹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的意見》規定的申報對象是“確定為省管正、副廳級領導幹部和縣(市、區)黨政正職,以及省直機關正處級領導幹部的考察對象”,申報清單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和出國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和從業情況;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屬的財產,具體包括:房產、車輛、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含股票、期貨、基金、債券、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等)。中國人民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指出,申報備案是中國走向完全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第一步,關鍵是要認真地做,不能流於形式。
  難能可貴的是,此《意見》特別規定了抽查核實制度,對瞞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一律按違反組織紀律嚴肅處理,對申報備案情況實行動態管理,隨機抽查核實。這是申報制度的一個落實保障機制,旨在通過抽查核實,取信於群眾。毋庸置疑,這是個巨大進步。正所謂申報容易查實難,只申報不查實,就是該死的形式主義,唬人也唬得毫無技術含量。先申報,後查實,這就決定了申報必須具備一定的“含金量”,不允許有水分,否則,後果自負,得不償失,這筆賬都會算。有了抽查核實制度,我們就會基本放心,那些新提拔官員就會下筆認真、慎重,對於廉潔從政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儘管,陝西此次出台的規定強調的是“申報”,離“公開”尚有距離;儘管,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在提及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時,提出了要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半年多過去,相關試點情況和規劃尚未披露,但是,在整個官員財產公開“時間上不可能馬上、空間上不可能全部”鋪開的情況下,陝西規定“要進步,先申報”,無疑是從一點一滴做起,是在循序漸進,確有點贊之處。終有一天,我們會看到官員們會因為自己的財產必須公開、必須接受社會監督,而有所畏懼。
  文/朱永傑  (原標題:陝西官員“要進步先申報”的破冰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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