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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言者 圖/春鳴
  武漢新洲區交警駱某日前舉辦婚宴,在其宴請的10多桌賓客中,有多人是非親非故的司機。這些司機說,他們平時只是因車輛和駕駛證等事與這位交警打過交道,並非親朋好友,但接到請帖,又不好不去。據稱,司機們大多送的是500元禮金。當地紀委已責成駱某向司機退還禮金。(據《武漢晚報》)
  參加親友婚禮,送禮包含著親情與友情。但不相熟的司機收到交警請帖,定是五味雜陳,不去,掃人家面子,但赴宴呢,又有些不情願。見慣了交警開罰款單,這“鴻門宴”一般的請帖,又何嘗不是“紅色罰單”呢?
  交警向服務對象的司機發婚禮請帖,可謂斂財有術。其實,這種現象,生活中並不少見,有的派出所、工商所等喬遷,也堂而皇之向轄內企業和個人發賀帖要贊助。至於某些官員借過生、孩子滿月等擺席設宴,廣發請柬,更時有所聞。說白了,就是變著法兒索賄。因此,對這種行為,絕不應只是退還禮金了事,而應按法紀嚴究。
  言者  (原標題:紅色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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